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驻灌部省市属单位:
根据《省政府关于调整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苏政复〔2013〕21号)和《市政府关于调整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》(连政发〔2013〕14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撤销堆沟港镇、五队乡,将原堆沟港镇、五队乡合并设立新的堆沟港镇,镇政府驻五队居委会五队街。行政区划调整后,堆沟港镇行政区域面积155.48平方公里,人口8.6万人,辖27个村委会、4个居委会。
二、撤销田楼乡、长茂镇,将原田楼乡、长茂镇合并设立田楼镇,镇政府驻三兴居委会三兴街。行政区划调整后,田楼镇行政区域面积109.1平方公里,人口7.7万人,辖25个村委会、1个居委会。
三、撤销花园乡、新集乡,将原花园乡、新集乡合并设立新集镇,镇政府驻新集居委会新集街。行政区划调整后,新集镇行政区域面积119平方公里,人口7.2万人,辖25个村委会、1个居委会。
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,政策性强,各有关乡镇和部门接通知后,要切实加强领导,周密安排部署,精心组织实施,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人、财、物等问题,确保平稳过渡,确保经济社会稳定。